密码产品及技术商品目录调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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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1日,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密局)发布第27号公告,调整了《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取代了附于国密局第18号公告、生效于2010年1月1日的《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第一批)》。新目录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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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目录将海关商品编号8543.70.9950下的商品名称(见下表第9项)修改为:“密码机、密码卡(不包括数字电视智能卡、蓝牙模块、用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加密狗)”。原目录中的商品名称为:“密码机(包括电话密码机、传真密码机等)、密码卡”。

调整后的目录涵盖以下产品:(见本页表格所列产品)。

调整后的目录现在显然将数字电视智能卡、蓝牙模块和用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加密狗排除在需要进口许可证的商用密码产品范围之外。

在此调整之前,国密局和/或海关质询加密安全令牌进口商以及在若干报关港扣押货物的情况曾多次发生。

调整后的目录中不再需要进口许可证的密码卡产品也可能不再受对密码产品的其他制约,例如对在中国使用、出口、开发、生产和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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