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律所联营模式或将改变法律服务行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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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律所与外国律所的首次联营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得到实现。有法律服务市场的专家表示,这是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向外国律所开放的一项突破性发展。

这次联营是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和奋迅律师事务所实现的,并由上海市司法局于4月中旬核准授证。

张大年
张大年

“这个联营是目前中国监管框架下中国律所和国际律所能够共同执行客户事务的唯一正式架构,”贝克·麦坚时合伙人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张大年告诉《商法》。

张大年介绍说,根据自贸区法规的规定,一般而言,在得到上海市司法局的批准下,一家在中国有代表处的国际律所可以与一家在自贸区有办事处的中国律所进行联营。

贝克·麦坚时和奋迅在联营模式下将保持各自独立的架构,但他们将可以协同响应客户的需求,联合处理客户事务,并可以交换专业知识和互相派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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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这是中国向境内的外国执业者最终开放法律业务的第一步,我预计这种开放的情况会逐渐推进,”Zeughauser集团的顾问Peter Zeughauser告诉《商法》。

“要让中国的监管部门觉得这个模式没有问题,这是重要的……对于如此重要的事项,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是最合适的。”

据报道,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曹阳处长肯定了在上海自贸区推进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互派”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希望上海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法实施这种新的经营模式。

Peter Zeughauser
Peter Zeughauser

Zeughauser说,选择联营的中外律所知道中国为它们提供共同执业的“安全港”,会觉得很受用。“大型律所连同它们的客户都对风险很反感。自贸区的这些规定可以为他们提供避免风险的途径。”

“通过在自贸区规定下联合执业,这些律所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合作关系不会违反中国限制外国律师执业的法律法规。”

张大年表示,他们的客户一直在寻求一个同时满足他们中国法和国际法需求的“一站式”服务,有了此次联营,这个也就成为可能。他也提到,有需要委托联营律所的客户并不需要将公司设在自贸区。

Zeughauser说,联营模式对于在华外国律所以及中国本身,都是重要的一步。

“这让客户知道自己的长期法律顾问具备资格为他们提供法律意见,同时也能受惠于中国顶尖执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他们也会倍感放心。在同一个律所就能获得相互结合的专业知识也将让客户的事务事半功倍。”

张大年预计:“律所联营开始的大部分工作应该是交易业务,因为可能利用此次联营的客户将包括贝克·麦坚时目前在中国有业务的跨国客户,以及奋迅有海外业务的中国客户。”

张大年期待在接下的几年内,两个律所的业务将会有显著的提升,也会有强劲的发展势头。“联营将可以让我们把贝克·麦坚时的在华投资经营的跨国客户的工作交由奋迅处理;同样,当奋迅的客户要在中国境外进行投资经营,它可以将这些客户介绍给贝克·麦坚时全球77个办事处,”他说。

但是,在给予更多自由度的情况下,自贸区的规定也给联营的律所设置了限制。“每个律所只可以派遣三名律师到对方律所。这样就自然会限制可以完成的法律业务的工作量,”Zeughauser说。

另外,联营一方的律所要为对方的错误承担责任。“因此律所就很有必要认真选择合作伙伴并与其紧密合作。对于两个顶尖律所的合作,情况往往如此。不过,中国政府过去也很聪明地确保了其法律法规可以鼓励这些律所在谨慎合作的同时互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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