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4日,《中国税务报》报道了陕西省国税局对一起境内业务转让案件成功进行了转让定价调整,追缴企业所得税及利息人民币2200万元(美元350万元)。
据报道,作为两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公司股东之间安排的一部分,西安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按照账面价值转让给了另一家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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