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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企业从代工走向自主品牌和技术输出,为“世界工厂”制定的知识产权规则正在升级中。潘辛逸报道

在加州一家加油站,一只被网友戏称为“Lafufu”的盗版玩偶被摆在收银台旁,售价4.99美元。它和中国潮玩品牌泡泡玛特旗下大火的Labubu共享同一张脸,也极有可能共享同一条东莞生产线。侵权早已不是本地夜市的地摊故事,而是随着中国供应链效率无声溢出至全球的结构性伴生物。

这并非孤例。当中国工厂开始打造自己的品牌和技术,那张为代工时代绘制的知识产权地图,已经无法导航它们今日驶入的海域。

中国正在经历的,不是从侵权者到维权者的道德觉醒,而是内生需求驱动的系统升级:当产业爬到价值链上游,AI把风险前置到第一行代码,出海企业频频撞上成熟市场早已森严的专利高墙时,支撑这场竞争的国内制度底座仍带着20多年前的浇铸痕迹。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框架形成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主要服务出口导向型经济、换取贸易准入并吸引外资,其重心是快速确权,而非激励创新。如今,中国经济已从代工走向自主创新——根据WIPO《2025全球创新指数》,中国首次跻身前十,是前30名中唯一的中等收入经济体。产业形态变了,但这套制度框架依旧。

压力已在各环节显现。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24年中国商标申请量超过600万件,审查周期压缩至四个月;而英国知识产权律所 Marks & Clerk指出,为维持处理速度,审查机关大量使用助理审查员,并出现审查标准不一致、驳回率攀升等情况。

同样承压的是司法保护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5年在30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约11.3亿元,超过该庭成立七年来累计总额的一半。但该制度自2019年才逐步推开,至今仍处于适应和精细化阶段,赔偿计算复杂、适用标准尚未完全清晰,裁判难度随之增加。

这套为“世界工厂”定制的知识产权体系,正在被其使用者撑出裂痕。从商标到商业秘密再到专利转化,这张旧地图与新高地之间的错位指向同一个追问:当知识产权从被动的合规配件变为支撑全球竞争的基础设施,企业应当继续按图索骥,还是亲手重绘航路?

商标注册:从“跑马圈地”到“用进废退”

中国商标注册簿上躺着近5000万件有效商标,其中相当比例从未被真正使用。这并非市场活跃的注脚,而是长期重注册、轻使用所累积的制度账单。本轮《商标法》修订瞄准的正是这一结构性沉疴。

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的合伙人马东晓将此次修订的核心逻辑概括为从“重注册”到“重使用”的系统转型。他指出,修订草案三路并进,分别指向囤积、周期冗长与不规范使用三大顽疾:在注册端,增设专章,要求回归使用本意,遏制超出正常经营需求的囤积行为;在程序端,缩短异议期限并引入“中止审查”机制,化解情势变更引发的程序空转;管理端,同步收紧代理机构合规义务。

对企业而言,受冲击最直接的是存量资产。马东晓判断,存量防御性商标将面临“以使用为目的”和“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双重检验,企业必须“在思路和行为上完成从注册管理向使用管理的转变,尽快适应新的商标制度”。这意味着,管理的核心正从完成确权转向构建证据链闭环。

Ma Dongxiao

制度纠偏还瞄准另一面靶心:注册和维权牟利的灰色链条。汉坤律师事务所驻北京的合伙人张健指出,修订草案首次将恶意抢注的规制从单一的“行政驳回/无效”升级为“行政罚款+民事赔偿”双轨救济,使得被抢注方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让恶意抢注的经济代价从几乎零成本被驳回变为可能罚款又赔偿。

滥诉同样在射程之内。草案增设反赔条款,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直指以诉牟利的碰瓷式维权。

纠偏旧疾之外,制度也在为新现实开路。罗思国际驻北京的中国区总经理崔红注意到,草案拟将动态标志纳入可注册商标类型,以回应短视频与AI时代品牌表达方式的演进。她提倡“宽进严出”的制度设计思路,即“入口允许更多新型商标获取注册,但在权利范围界定上从严把关”。不过,动态标志的显著性判断与稳定呈现远比传统商标复杂,确权与举证难度同步攀升。

另一项改动引发更广泛讨论:“不以使用为目的”条款删除了“恶意”要件,规制的范围扩大。崔红警示,若缺乏清晰的区分标准,这一条款在捕获囤积申请的同时,也可能将合理的防御性布局一并覆盖,制度设计需“在‘强调使用属性’与‘尊重正常经营安排’之间取得平衡”。

Hatty Cui

商标清理的方向已明,但区分囤积与正当储备的标准仍待细化。崔红提醒:“对已长期持续使用、形成稳定市场秩序的注册商标,应充分尊重其通过诚信使用积累的商誉与注册人的正当信赖利益。”制度在加速纠偏的同时,也需要为已经做对了的企业保留安全感。从注册思维到使用思维的跨越,考验的不只是力度,更是精度。

商业秘密:流动中的失守

在真实的商业竞争中,企业失去优势的方式往往比商标被抢注更隐蔽,也更致命。

今天困扰企业的,往往不是一夜之间整套技术被窃取,而是核心人员流动、数据复制、算法迁移、渠道拼装——竞争优势在流动中被拆散,又在新环境中被重组。

云亭律师事务所驻北京的创始合伙人唐青林观察到,过去一年技术秘密侵权案件高度集中于新能源、半导体、AI、生物医药和高端制造赛道。典型场景包括:一位新能源企业的核心工程师带着电池配方跳槽,竞品半年内即推出性能参数高度近似的产品;一位AI公司的算法负责人离职创业,新公司的模型架构与原雇主的技术路线如出一辙。

反不正当竞争与商业秘密领域的规则演进,正在回应这种现实。唐青林指出,裁判逻辑已出现系统性转向。在举证层面,权利人只需完成秘密性、保密措施、接触与实质相似的初步证明,举证责任即转移至被告;在认定层面,法院越来越倾向于将技术方案作为整体来评估,部分信息的公开不再轻易否定整体秘密性。与此同时,惩罚性赔偿趋于常态化,顶格适用“一至五倍”的判例屡现;而在执行层面,刑民衔接也显著强化,以记忆方式带走技术信息(记忆窃取)、电子侵入等行为已被纳入刑事规制,追责力度不再停留于民事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算法、代码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纳入技术信息范畴,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这意味着企业围绕数字资产的保密主张,第一次获得了清晰的法律依据。

但挑战在于,“秘密”本身越来越难以定义。张健说:“AI企业的核心资产——模型架构、权重参数、训练数据——具有高度的‘非直观性’与‘可迁移性’。”这些隐性技术信息如何被纳入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如何在司法程序中界定其“秘密点”,既是法院认定的难题,也是企业日常管控中最难设防的盲区。

ZhangJian

困境的另一面,在于企业自身的准备不足。李宁公司总法律顾问童佳将商业秘密列为当前企业合规风险最集中的环节。她观察到,泄密风险因岗位不同而各异:销售带走客户名单,研发带走测试数据与工艺参数,高管带走战略规划与未公开财务信息——但企业的保密防线往往是统一且笼统的。

斯凯奇中国法律事务总监田吉刚进一步印证了这一判断:许多企业保密协议对于涉密信息从未做过分级标注,员工离职时账号权限也没有及时回收,漏洞往往不是出在某个环节,而是整个管理链条都缺少制度化的支撑。

他同时指出,风险并非单向流动,企业既可能是商业秘密的受害者,也可能在无意中成为知识产权的侵权者。这种双重身份指向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仍然是碎片化的、被动的,缺少一套贯穿“识别—分级—保护—追责”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在某些行业,商业秘密的脆弱性不仅来自管理缺位,更来自资产本身的物理形态。卓莓企业管理亚太区法务经理李志刚面对的困境有更极端的时间结构:浆果育种周期动辄数年,但成果——一颗种子——天然就是可复制、可携带的技术载体,创造的时间成本与复制的低门槛之间形成巨大落差。核心种质资源和选育数据极易随科研人员流动而流失,而到了终端市场,近似包装配合产地背书就足以制造混淆,育种者的先发投入很难在消费端兑现为品牌辨识度。

从电池配方、模型架构到一颗浆果种子,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在急速扩展,而制度也在追赶。2026年6月即将施行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是该领域30年来首次系统性的制度升级,将司法实践中逐步确立的保护逻辑正式写入规则框架。

不过,保护本身并不自动创造价值。一项专利被授权、一个商业秘密被确认,距离它真正转化为产品、营收和竞争地位,中间仍然隔着漫长的路。

数据资产保护:从嵌入研发开始


AI训练数据来源横跨多国版权体系,模型上线即触达不同法域用户,合规压力从第一行训练代码就已开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告显示,中国已成为全球人工智能专利最大拥有国,占比达60%。

中国的监管已快速跟进,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具体场景的部门规章出台速度在全球范围内居于前列。但统一的AI基础性立法仍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预备审议项目,尚未正式进入审议程序。

立法框架尚在成型,现有知识产权体系对数据资产的保护已显吃力。

浪潮数字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路彬指出,数据在内部流转或模型训练后极易丧失保密状态,商业秘密的保护前提易被瓦解;同时,原始数据往往难以满足著作权对独创性的要求。“两条主流保护路径在AI场景下可能同时失效,使核心数据资产陷入保护真空,”他说。

保护自身数据已属不易,而当企业同时作为AI产品的开发者,也可能侵犯他人的数据权益。

汉坤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合伙人张健沿着AI产品的生命线,拆出三个风险节点。起点在数据入口:工程师为训练集抓取的版权图片、文章或含有个人隐私的数据,每一条未经授权的素材都是一张休眠中的传票,产品商用规模越大,被追索的风险敞口越宽。终点在模型输出:AIGC生成的代码或图片若与已有受保护作品高度相似,承担侵权责任的不是模型,而是使用它的企业。而最容易被忽视的风险藏在前述两端之间的日常:一位员工把公司核心代码粘进外部大模型的对话框以求快速调试,一份尚未公开的商业计划书被喂给AI做摘要,机密就在无人设防的工作流里静默外溢。

无论是保护自身数据资产还是管控产品研发中的侵权风险,企业面对的是同一个时间差:技术每天在迭代,法律框架仍在追赶。

Lu Bin

路彬强调,应对不能等法律框架完善后再启。“法务的定位不仅是风险控制者,更应成为技术价值的护航者,”他说。

从训练数据的授权链条审查,到生成内容的责任归属界定,再到算法备案与内容安全评估的动态闭环,合规必须作为持续过程嵌入研发全流程。

专利:量与质之困

中国不缺专利。截至2024年底,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已超过470万件,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但数量上的领先并没有自动转化为产业优势。大量专利仍然停留在证书和报表里,没有进入标准、没有嵌入产品、没有形成可交易的能力。中国专利制度下一步的重点,不是再多发多少证,而是这些专利能否得到实际应用。

张健表示,大量专利的诞生并非源于市场需求,而是“为了评高新、拿补贴”,当申报动机与商业逻辑脱钩,专利自立项之初便缺乏市场根基。她也看到,企业的注意力正在转移,从追求数量转向高价值专利的筛选与维护、更早期的全球专利布局,以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卡位。

Leon Li

李志刚在浆果行业的实践中感受到了问题的另一端。“专利工作的核心难点不在前端布局,而在后端应用的‘最后一公里’转化,”他说。技术拿到授权之后,如何与供应链能力适配、与行业标准兼容、与商业场景对接,才是真正卡住企业的地方。

为此,他所在的团队在新品种立项阶段就组建跨部门小组,将专利按“核心防御”“合作开放”“标准参与”三类分级运营,并把专利转化率纳入研发与业务团队的KPI,倒逼每一件专利在申请前就回答“保护谁、对抗谁”的问题。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合伙人张占江则更倾向于把问题放在整条链路上看:“[创新成果转化的]瓶颈并非单点障碍,而是贯穿‘供给—对接—转化—落地’全链条的结构性问题。”

ZhangzhanJiang

他指出,上游,大量创新成果停留在实验室阶段,离产业化还隔着一道“技术成熟度鸿沟”;中游,开放许可、先用后付等新模式看似降低了门槛,实际受益者仍以大企业为主,真正缺技术的中小企业反而够不到;下游,不少企业仍将专利视为“成果”进行展示,而非视为“资产”进行盘活,缺乏从创造到运营的完整闭环。

在张占江看来,知识产权布局只有嵌入企业的研发、运营和竞争体系,才可能真正实现技术成果到市场价值的持续转化。

技术出海,首战不在货架上


AI领域的知识产权规则尚在书写,但硬科技出海面对的却是一套已经高度成熟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法律工具越完备,竞争对手可援引的手段越多。从产品入境到市场销售,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侵权指控的切入点,诉讼成本与市场准入风险随之叠加。

2024年底至2025年初,美国康宁连续两次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对彩虹股份、惠科、TCL华星光电等中国显示企业发起337调查;7月,韩国Pantech又就移动蜂窝通信设备对一加、联想、TCL等中国企业提起337调查;11月,ITC再度立案调查特定液晶器件,被告名单覆盖惠科、TCL、海信等产业链核心企业。

面对密集攻势,汉坤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张健建议企业在股权架构、数据存储和IP持有主体上进行合规切割,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隔离区”,核心逻辑是防止单一法域的巨额制裁穿透全球母公司。

而美富律师事务所驻帕洛阿尔托的合伙人李约则从被告视角提供了另一层实战认知,以其团队代理Insta360应对GoPro ITC调查为例,她指出,ITC程序节奏极快,“一旦进入ITC程序,成败不仅取决于是否全面铺开,更关键在于能否在有限时间内锁定胜负手,并围绕其建立完整且经得起审查的论证路径。”该案最终全部涉案实用专利被判定“无违反”。

企业在前线逐案应诉的同时,可用的法律工具也在增加。2026年3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三条,首次把“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写进立法;第三十五条则规定当其他国家或地区未给予中国经营者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时,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为对等反制提供法律依据。

条文写入和实际落地之间仍有距离,但中企海外维权的背后已不再是空白。


专家策略文章系列

专利侵权赔偿不以实际销售为前提条件

作者: 郭小军,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非传统商标在中国的保护现状

作者: 王潇和刘芷含,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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